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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国电力改革标志性事件

    信息发布者:辛集之窗
    2017-06-29 16:13:57   转载

    回顾过去,电改一直在进行

    回顾过去,电力供应一直是国家“头等大事”,电改的步伐也不断在改变,从“集资办电”到“政企分开”,再到5号文“厂网分开、竞价上网、打破垄断、引入竞争”,无一不是遵循时代变化而对电力体制进行改革。

    1978-1985年推行“集资办电”,可使用银行贷款,改变了过去电力建设全部依靠财政拨款的做法。集资新建的电力项目按还本付息的原则核定电价水平,打破了单一的电价模式,培育了按照市场规律定价的机制。

    1987-1998年电力行业“政企分开”,撤销电力工业部,成立国家电力公司,承接原电力部下属的五大区域集团公司、七个省公司和华能、葛洲坝两个直属集团。

    2002年2月国务院下发《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》,决定启动以“厂网分开、竞价上网、打破垄断、引入竞争”为主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。原国家电力公司被拆分为两大电网公司、五大发电集团和四大电力辅业集团。

    图表1:2015年之前我国电力改革标志性事件



    资料来源: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

    新电改持续推进

    自从2015年3月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》(9号文)后,本次新电改真正拉开了改革序幕,确定了为行业人所熟知的“三放开、一独立加强”政策。2016年9月2日,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》以及《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(2015-2020年)》也相继推出,标志着本轮电改真正迎来了一股高潮。

    2016年7月国家发改委、能源局布《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工作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,将发用电计划工作落地。时隔9个月,2017年4月在吸取了各方建议后最终版本落地,体现了国家正在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,也标志着电改特别是购售电市场化交易进入深水区。

    图表2:截至2017年6月新电改主要配套政策解读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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